本站讯(通讯员 施珵)2017年6月17日下午,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并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共同举行专题研讨会。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金涌,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胡保林,南开大学校长助理刘秉廉,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齐恩平,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张俊艳,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天津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陈冠益,天津大学经管学部教授陈卫东,天津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副所长张志锋,天津大学海洋学院教授魏晧,天津大学机械学院教授项忠霞,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利宾律师,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敬云川律师,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志胜律师到会并发言。
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共同为中心揭牌。
会议开幕式阶段由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主持。张俊艳、金涌和孙佑海先后致辞,祝贺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成立。张俊艳处长代表学校指出,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有助于组织研究团队重点针对京津冀三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问题进行研究,打造国内一流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智库。希望借助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研究,产出真正影响决策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启绿色希望之门,为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金涌教授出任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金涌院士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的成立,顺应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前程远大。希望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能够为我国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的进程提供科学的政策建议,也希望通过各位专家、学者思想的交流和碰撞,共同为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张建伟教授主持会议
孙佑海院长在致辞中首先祝贺金涌院士担任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他指出,要通过发挥天津大学在机械、建筑、材料、管理学院、设计等专业的优势,协调配合,打好组合拳,为国家建设发挥智库的作用。随着雄安新区的建立,解决好如何与天津的衔接成为当务之急,建议专家们从不同角度来探讨如何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国家建设提供有效的服务。研讨阶段,孙佑海作了题为《京津冀环境法治协同研究》的专题报告,其中指出,由于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和人口协同难,使得京津冀地区协同进行环境保护十分困难。因此,建议从京津冀环境法治协同角度来探讨如何解决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问题。孙佑海指出,应当从各地党的领导协同、环境立法协同、环境执法协同、环境司法协同、环境守法协同角度支持京津冀环境法治协同。然而,目前京津冀环境法治协同发展存在着执政理念不协同、环境立法不协同、环境执法不协同、环境司法不协同以及各地环境守法不协同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当从理念上高度重视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立三地立法协同、环境执法协同、环境司法协同以及环境守法的协同机制。
围绕这一报告主题,与会专家纷纷献言献策,从各学科角度探讨如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专题研讨会会场
刘秉廉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包括四项任务: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任务,二是解决体制机制改革问题,三是创新发展,四是生态修复和环境修复。其中第四项目前进展最为缓慢。刘秉廉指出天津大学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聚焦在环境生态领域,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下一步可以做很多国家急需的项目,更好地为国家服务。齐恩平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第一要务是制定规则,因为没有规则就没法协同,只有建立规则才可以把人的思想、观念和理念统一起来;第二是选好协同领域,目前城市规划治理、执法角度还没有形成协同机制;第三,建立机制非常重要。京津冀三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不同,因此建立合理的机制非常重要。比如先发展起来的城市或产业领域必须在产业发展方向上对贫困地区或者是河北省相关地区进行产业扶持,包括教育、技术等各个方面的扶持。同时,要借鉴世界范围环保经验,建立权利义务对等机制,比如,为疏解北京首都功能,一定要建立补偿机制,使得各地平衡发展。胡保林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是自上而下的协同。此外,还需要协调京津冀三地的定位,考虑三地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因素,建议从体制上加以突破,设立跨区域的环境区域管理机制。金涌在发言中指出,京津冀三地协同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发展。鉴于三地情况复杂,应当首先发展经济,包括发展工业、发展新农业、加强城市建设,同时创新解决环境问题。金涌院士认为,只有以发展为立足点,才能真正让大家享受到改革的红利。陈冠益则从科技角度出发,探讨京津冀协同问题。他认为,如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十分重要。三地经济上差异很大,环境保护又要同步,因此就要对三地采取共同且有区别的政策。张志锋提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应当考虑京津冀立法体制的不同。在国家立法层面上应该对京津冀协调发展有整体的制度安排,以利于体制机制创新,同时应当确定三地的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执法幅度一致。 陈卫东从环境协同管理角度来探讨京津冀协同发展,认为由于三地发展不平衡、环境容量空间不平衡以及三地各地利益诉求不平衡,使得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十分必要。建议一方面要让老百姓个人自发自觉开展环保行动,另一方面做到结构协同,包括各领域、各区域、社会经济城乡全方位的协同、资源要素协同以及全过程的协同。张利宾从能源与环境保护协同的角度,阐释了环境保护的几个层次:认为环境1.0是行政执法为主,环境2.0主要落脚于环境司法的理念;对环境3.0的理解则包括绿色证书、分布式发电、光伏风能发电,区域性的能源与经济自我良性循环的社区性系统。不再是对抗式的建构,而是多元化,尤其是企业作为主体,建立新的环境治理模式。对4.0的理解是更高境界,即对能源、环境、经济、生态、社会作出系统性的思考。项忠霞认为,为了保护环境,当前监管部门强行关闭一些企业,或禁止某些工艺的实施。这种单纯的“堵”的方式并不恰当,应当设立一个部门,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疏导,要指导企业进行转型升级,给企业人员出路,保证他们的生存。另外也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素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魏皓建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建立三省市联动的综合治理办公机构,三地再加上各县级政府,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总体是政府牵头,大家共同参与,重点是要完善检测、评估、预警机制。 温志胜从律师角度出发指出,目前正在研究京津冀律师一体化的工作。律师工作不仅京津冀有差异,天津内部也有差异,因此北京、天津内部都需要一体化。张俊艳指出,首先要高度重视智力协同的发展,通过学术会议、学术刊物来交流,密切沟通加以实现;其次,在雄安新区建立后,天津如何定位,新形势下天津如何发展,是非常大的挑战,一定要研究好;再次,建议建立有特色的数据库,形成系统化的合作、交流、对接,助力建成国家级的智库。
孙佑海院长总结发言时指出,通过此次会议,对我们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个课题有很大的启发,我们将根据各位专家的意见搞好课题研究。希望参会学者积极参与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的活动,聚焦国家重大决策,通过不懈努力建设高水平的国家级智库,为党和国家提供更高质量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