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主持的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障机制研究”顺利鉴定结项(结项号2017&J028)。
该课题研究内容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部署为指引,着重研究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下构建并发展环境司法制度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全面梳理了我国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在实践中的探索和创新举措。探讨建立和完善最大限度满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符合我国国情、能与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有机契合的环境司法制度及其理论构架,进而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环境司法制度体制机制体系的总体性建议,为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机制。
课题组自2014年获准立项以来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专门访谈、田野调查等方式,对部分党政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政府环保局、水利局)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进行调查研究、对环境司法保障机制的创新内容进行调研,了解国内生态文明司法保障机制的最新进展。课题组部分成员还到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交流访问,调查研究其环境司法状况。历时两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篇,相关课题成果报告、要报、决策参考等获国家级领导人及省部级领导批示5次,人民日报等报刊杂志对课题进展情况作了专题报道,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该重大项目提升了我国生态文明司法保障的理论研究水平,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切实推动了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化进程,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