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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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生态修复分基地顺利启动
2022-10-18

(通讯员 徐建宇 摄影 王小钢)10月1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司法生态修复和示范教育基地暨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生态修复分基地在中新天津生态城顺利启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主任、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单泽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红,中新天津生态城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国良出席启动仪式。翟红、孙佑海和单泽峰先后致辞,李静宣布基地项目正式启动。启动仪式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主持。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3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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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佑海代表天津大学法学院和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致辞。他指出,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启动基地项目,意义十分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短短十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服务工作,十年来我国环境司法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天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各项环境保护事业有序推进。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环境司法,全市环境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巨大进步。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滨海新区委、区政府、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联合推动的基地项目,必将助力于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丰富生态环境修复实践,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同时,对于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该基地占地面积5000㎡,以“法律是金色的纽带”为景观设计主题,在展现基地生态教育属性的同时,赋予其法治科普功能,建成后在实现生态修复目标的同时,可用于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满足市民休闲需求。该基地系天津首家司法生态修复和示范教育基地,也是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生态修复分基地。该基地的顺利启动,是助力美丽天津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延伸、践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动实践,是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在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合作交流和促进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与环境资源审判实践紧密结合方面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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