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8日,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分会秘书处)隆重召开。来自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院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司法局等实务单位,近60名会员参加会议,天津市法学会联络部刘翠山主任列席指导会议。大会严格依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天津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圆满完成换届各项议程。
第二届理事会会长作五年工作报告,介绍了本次大会筹备情况,并宣读了天津市法学会《关于同意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召开第三次会员大会的批复》。
到场会员审议并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工作规则》。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60名理事、29名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任副秘书长。

图:大会选举现场
本次会员大会各项议程圆满完成后,隆重召开“生态环境法典适用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2026年年会”。天津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张劲枫出席会议并致辞。与会代表围绕《生态环境法典》适用中的问题和对策展开深度研讨,打通理论研究与法治实务的沟通桥梁,进一步夯实分会学术建设根基。
文字|林禹秋 李佩哲
图片|王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