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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天津,绿色发展——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十二届学术年会分会场会议在天津大学召开
2017-03-28
     12月1日,在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指导下,由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承办的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十二届学术年会分会场会议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成功举行。会议主题是“绿色天津,绿色发展”。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胡保林,天津市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靳方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天津市社科联专职副主席张博颖,天津市社科联秘书长张再生,天津市社科联科研处处长杨向阳,天津日报理论部主任王伟华;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等出席会议。开幕式由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张俊艳主持。

 靳方华书记在致辞中指出,今年5月17日党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对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作出了重大而系统的部署。在此背景下,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十二届学术年会的主题确定为“五大发展理念”与“三个着力”。天津大学对社会科学高度重视,此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规格很高,分会场“绿色天津,绿色发展”主题的确立既贯彻中央精神,又照应天津发展,既紧扣学术年会主题又彰显天大学术特色。靳书记谈到,近年来天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进步快速,在学科布局、学术研究、学生培养、师资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在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和研究中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全市社科界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天津市社科联作为联系和服务全市社科工作机构和人员的桥梁纽带,担负着繁荣发展社会科学的责任,肩负着社会科学普及的法定任务和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性智库聚集地的重大使命。为此,天津市社科联期待未来加强和深化与天津大学的交流合作,共同搭建平台,共同创建品牌学术活动,携手迎接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新时代。

李家俊书记指出,“十二五”以来,天津大学人文社科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实现了连续6年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持续立项;社科优秀成果也斩获颇丰,2016年学校2项成果获得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19项成果获得天津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6项,是学校获得一等奖数量最多的一届。2015年6月1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复建,对于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一年多以来,学院在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先后获得天津市智库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一等奖等奖励,2016年全年已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4项,国家部委司局级课题7项。就在前不久,法学院获批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学院在研的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已有2项。本次天津大学分会场的主题是“绿色天津,绿色发展”,由法学院和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具体承办。环境法是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以来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之一。2015年末,为响应国家十八届五中全会“绿色发展”理念的号召,天津大学依托法学院成立了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旨在服务党和国家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服务重点区域社会经济的绿色发展,提高我国绿色发展的研究水平,争取绿色发展的国际话语权。今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正式落户天津大学,这是对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的认可和信任。目前,研究院的多篇咨政报告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等部门领导的批示,起到了很好的咨政作用。

孙佑海院长在会上宣读了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的聘任决定。胡保林受聘为研究院名誉院长,孙佑海教授担任研究院执行院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担任研究院副院长,李俊峰教授担任研究院高级顾问,一批学有专长的科学家担任研究员。

李家俊书记为到会的有关专家颁发了聘书。

理论研讨阶段,胡保林作了“正确分析和认识中国环境威胁论”;常纪文作了“生态文明与京津冀大气环保立法创新”;孙佑海作了“如何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国别方案》”的专题报告,与会专家学者作了热烈的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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